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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丁军,男,1978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含山县昭关镇山洼行政村方村102号,公民身份号码34262519780215****。
执行案号
(2025)皖0522执恢43号
执行依据
(2023)皖0522民初1109号民事判决、(2023)皖05民终2010号民事判决。
执行标的额
借款2746460元及利息(以2746460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0‰的利率标准计算)。
悬赏金额
对举报被执行人丁军下落及财产线索者,经查证属实,申请执行人承诺:以2000元为悬赏金额。
举报联系方式
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电话0555-4331071、19955520812。
公告期
悬赏公告期间为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承诺
维护举报人的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责任编辑:肉肉 二玲
▌广告宣传:18856577066(微信同号)
▌投稿爆料:18856566000(微信同号)
▌法律顾问:安徽联君律师事务所(1815656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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